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基隆皇冠安檢沒過 開罰並限期改善

2016/1/29 18:18(1/29 20:0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29日電)消防局派員前往基隆最高大樓「基隆皇冠大樓」消防安檢,發現大樓火災受信機和排煙設備故障,經限期仍未改善,遭開罰1萬2000元。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基隆市消防局陸續派員前往百貨公司、賣場、電影院、餐廳、遊樂場、飯店和KTV等人潮眾多的場所展開消防稽查,總計共清查536家,截至目前為止至少有45家不合格,基隆市最高大樓「基隆皇冠大樓」也在其中。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李達志今天說,消防局於12月11日派員前往基隆皇冠大樓稽查,發現大樓火災受信設備及排煙機故障,稽查員立刻開出限期30天改善通知書。

他表示,消防局1月11日再度前往複查,皇冠大樓仍舊未改善完成,依消防法第6條規定,開罰新台幣1萬2000元,並於10天陳述期過後,1月27日前往張貼不合格場所公告,並再次限期於1月31日改善完成。

至於有民眾反映張貼不合格場所,為何還能自由進出?李達志說,消防局並無公權力可限制民眾出入公共場所,但可依消防法第37條規定,「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30日以下停業或停止使用之處分」。

基隆皇冠大樓總幹事吳進財受訪表示,消防局發文要求在1月31日前改善,所有缺失都已修理完畢,正靜待消防局派員前來複查。10501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