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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中元節食品抽驗 全部合格

2015/8/2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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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4日電)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布中元節食品抽驗結果。抽驗18件均符合規定。另外,12件包裝產品標示檢查,有一件不合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今年7月份執行市售中元節食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超市、大賣場、傳統市場及中元節祭祀食品販售店等,共計抽驗18件(包裝12件、散裝6件)。

衛生局指出,查驗18件產品,包含8件素三牲、10件糕粿,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過氧化氫及著色劑等項目,結果均符合規定。

另外,專案同時執行12件包裝食品標示檢查,其中1件「桂花糕」產品檢出食品添加物著色劑紅色六、七號,但外包裝未標示,另營養標示也不符合規定。由於食品來源廠商屬新北市,已移請新北市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表示,包裝產品標示不實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處分責任廠商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產品限期回收改正。

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中元節食品時,除可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外,應多注意素三牲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如為包裝產品應注意其標示是否完整。

食品業者應重視產品製作過程、環境及人員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於批發、零售或供攤販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將產品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置於常溫,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10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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