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違建優先查報拆除
2014/12/30 18:02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0日電)台北市建管處長高文婷今天表示,頂樓加蓋3房間,一律強制拆除,並以施工中違建及民國94年以後的新違建列為優先查報拆除標的。
台北市政府今天宣示,針對頂樓加蓋成3個使用單元的違建,不論新舊,都認定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一律拆除。
高文婷表示,現行違建拆除原則是以施工中違建及94年以後的新違建列為優先查報拆除標的,但若有妨礙公共安全的違建,也一律列為應拆除對象。
她指出,南港興中路公寓頂樓火災就是頂樓加蓋成3個使用單元的違建,這類違建原有501件,目前已改善完成275件,還有226件沒有改善。
此外,建管處已研擬執行作業計畫,除考量弱勢承租人的權益外,也衡量國人農曆年節習俗,決定於104年3月20日起強制拆除。
高文婷表示,北市府將全力支持拆除有公安顧慮的違建,不但將支援建管處的執行,若有經費問題,也會動支市長第二預備金。
同時,若涉及弱勢安置及租約權益,也會由北市府相關局處協助,詳細執行計畫將於104年1月10日前發布。103123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