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d反托辣斯官司 蘋果勝訴
2014/12/17 11:54
(中央社舊金山16日綜合外電報導)法新社報導,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裁定蘋果(Apple)在iPod數位音樂反托辣斯官司中,未濫用市場主導地位。
這起在加州聯邦法院進行的反托辣斯官司,於12日的聽審庭上播放了蘋果共同創辦人賈伯斯(Steve Jobs) 2011年過世前幾個月錄製的證詞影片。
這起官司指控蘋果非法迫使iPod用戶,透過iTunes服務購買下載音樂。
根據這起官司,2006到2009年間的iPod買主不得向其他業者購買音樂,將蘋果拱上音樂下載市場的霸主。
彭博社報導,蘋果律師代表伊薩克森(Bill Issacson)指出,對方不能舉出單一iPod用戶下載音樂被騙,或因軟體更新而權益受損。
陪審團表示,iPod的iTunes軟體更新是貨真價實的改善,而不是避免使用其他對手公司銷售的音樂。
根據法新社,蘋果在聲明稿中表示:「我們感謝陪審團的付出,也讚賞他們的判決。」
「我們創造iPod和iTiune是為了給客戶全世界最好的聆聽音樂方式。每次升級這些產品和蘋果每幾年推出產品,我們這麼做是為了改善使用者的經驗。」(譯者:中央社劉淑琴)10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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