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112年退撫新制上路 立院三讀考試院組改案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1日電)因應今年7月將實施的公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新制,考試院啟動組織改造;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考試院組織法、銓敘部組織法,將考試院的架構調整為「兩部一會」,銓敘部則設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考試院1月發布新聞稿表示,配合立法院已在民國111年12月16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公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新制將從112年7月1日上路,考試院啟動組織改造,因此將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月8日初審通過考試院所提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銓敘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等案及廢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案;全案經在場立委及官員討論後,照案通過,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時,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另也予以廢止相關法案。
三讀通過重點包括,將考試院組織由現行的「二部二會」(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調整為「二部一會」(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業務整併至銓敘部,另成立監理司,以統整公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新制相關事權。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考試院為辦理全國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的法制事項,及公務人員的銓敘、撫卹、退休等業務,特設銓敘部;此外,銓敘部設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的收支、管理、運用及其他依法令受委任或委託辦理的事項。
此外,立法院會也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明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13職等;副局長2人,職務列簡任第12職等。(編輯:郭無患)11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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