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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服役10年以上因公殞命遺族比照遺眷照顧

2023/3/2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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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7日電)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兵役法第44條修正草案,服役10年以上未達退伍除役前,不幸戰死或因公殞命者,其遺族將可比照退除役官兵遺眷,受到國家照顧。

另外,部分立委要求服役4年到9年者也應比照的意見,並不是此次修法範圍,也未獲其他委員支持,另需修改其他法令,委員會做成附帶決議,「4至9年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是否列入參考,請國防部、退輔會及衛福部研議列入下次修法參考;退輔會榮眷遺屬之規定,與本次修法規定不符,併案參考列入下次修正時參考。」

空軍上尉飛行員陳奕去年駕駛F-16V戰鬥機墜海殉職,其家屬頓失生活收入及依靠。

國防部官員表示,陳奕雖然服役超過10年,但依現行規定,服役超過10年以上依法退伍除役的國軍官兵,可向退輔會申請為無服務照顧期限的第一類退除役官兵。如果服役超過10年以上未達退伍除役前,卻無法比照;因此,一旦發生不幸因病或意外等亡故時,由於無法取得退除役官兵資格,其遺族無法受到國家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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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將服役超過10年以上未達退伍除役前納入,行政院提案就兵役法第44條第4項修正,將服役10年以上未及退伍除役者之遺族,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但將範圍限縮在「不幸戰死或因公殞命者」,但排除包括飲酒、吸食麻醉藥品及其他類駕駛、施用毒品、犯罪自殺或從事違法行為致死者。

委員會上午進行詢答,在朝野立委無異議下,初審通過條文修正草案及1項附帶決議,修正案無需送朝野協商。(編輯:蘇志宗)1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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