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案糾正衛福部 監委:1922未發揮緊急聯繫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7日電)「恩恩案」監察院糾正衛福部、新北市政府。監委趙永清今天說,疾管署的感染管制措施是為成人設計,未考量兒童特殊狀況,缺乏彈性;1922專線未發揮緊急聯繫功能,衛福部督導不周。
新北市2歲童「恩恩」感染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過世,家屬質疑延誤送醫。監委趙永清、葉大華、蘇麗瓊立案調查恩恩案,監察院21日通過三人所提調查報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新北市政府。
趙永清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調查將近半年時間,才通過調查報告。當時缺乏兒童確診重症病例,且疫情發展迅速,無須對個人究責,但家屬遵循政府防疫政策規定,卻未能獲得有效的緊急醫療救護,發生「政府失靈」效應,因此「對事糾正」、「不對人究責」。
調查意見中,趙永清說,衛福部疾管署在民國109年2月發布實施「感染管制措施」,禁止居家隔離或檢疫者自行前往就醫,但管制措施是為成人設計,沒有考量到兒童的特殊情況,缺乏彈性。
趙永清表示,衛福部制定「居家隔離通知書」範本中,雖有「緊急避難外出不予處罰」規定,但在恩恩案當時適用的範本,「緊急避難」例示文字是「火災、地震」,易使一般民眾認為限於天災;恩恩案後才新增「需緊急外出就醫」得離開隔離場所、不予處罰,顯見修正前的用語有欠明確。
趙永清說,恩恩家屬在案發當天下午5時42分及晚間6時9分,兩度進線1922防疫專線,表明小孩情況危急、聯繫新北市衛生單位困難,請求協助送醫。但1922未明確傳遞「情況危急得自行就醫」等訊息,也未發揮協助聯繫衛生機關處理的功效,衛福部難辭督導不周之咎,應確實檢討改善。
趙永清表示,恩恩案是國內首例兒童感染新冠肺炎引發腦水腫致死案例,引發關注,也對台灣醫療帶來許多正面影響;「恩恩是護衛小天使」,促使中央亡羊補牢,修正放寬緊急自行就醫條件、明訂兒童重症警訊症狀、開設學齡前兒童就醫綠色通道等,保護許多兒童生命。
趙永清說,衛福部應以本案為鑑,持續深入檢討緊急送醫過程中凸顯的各項問題,從制度面根本改善,強化兒童緊急醫療應變措施;也請衛福部追蹤關懷受創傷的家屬,給予必要支持。
趙永清指出,據疾管署統計,截至12月25日,兒童確診累計118萬4309例,其中重症288例(含死亡38例),恩恩案引發社會爭議,看了很不捨,行政機關不管中央或地方,都有該糾正、應檢討的地方;過程有很多社會紛擾、情緒性批評,都非常不好,應還原事實真相。(編輯:張均懋)1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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