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送出委員會 加味菸、無菸校園條款暫保留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3日電)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但朝野對加味菸、未滿20歲不得吸菸、無菸校園等條款都未達共識。由於多項關鍵條文保留,召委賴惠員裁示,菸防法雖審查完竣,但送交黨團協商。
行政院會1月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函請立院審議。草案禁止吸菸的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另外禁止電子煙,同時也納管加熱菸等菸草產品,並將大專院校、幼兒園等納為禁菸場所。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現行法規沒有限制加味菸,但政院版草案明定,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禁止使用添加物。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一旦禁止加味菸後,隨即就衍生「菸友爽」等產品,以便滿足吸菸者不同口味需要,衛福部可能需要進一步評估;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指出,美國雖也禁止加味菸,但仍開放薄荷口味的涼菸,他認為衛福部可再評估菸味與使用者經驗。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指出,如果香菸口味會進一步危害身體,這樣的口味也不會有人去買,例如若加味菸得禁止,那檀香、蚊香、香精等也可能要考慮禁止,他質疑衛福部草擬版本矯枉過正且與社會脫節。
討論過程中,衛福部次長石崇良一度退讓,擬先刪除不得使用薄荷口味條文,表示未來若有需要將進一步公告禁止,作為妥協版本。但蔡易餘說,「怎麼可以只留青箭口香糖,黃箭就不是口香糖?」,他要求保留條文。
此外,政院版草案明定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等全面禁菸。
但朝野立委認為,未考量部分大專院校佔地龐大,若未設置吸菸室,恐讓吸菸者得花不少時間出校園後才得以吸菸,實務面難以達成,因此先暫時保留。
雖然至今天下午4時,朝野立委審查完全部條文,但包含菸品定義是否納入加熱菸載具、其他菸品菸捐、健康風險評估標準、警示圖文比例、加味菸、無菸校園及相關罰則均未獲共識。原本一度達成共識的未滿20歲不得吸菸條款,也因與罰則連動,朝野也認為先暫時保留。
由於多達36條保留條文,賴惠員裁示,全案雖審查完竣,但仍須交黨團協商。(編輯:謝佳珍)1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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