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開記者會 法務部:矯正署督導是否違規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召開記者會,指所涉官司沒有不法所得。法務部表示,已請矯正署督導台中監獄進行了解有無違反保外醫治相關規定。矯正署則說,持續督導中監落實保外醫治規定。
陳水扁在凱達格蘭基金會辦公室,舉行「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對外說明所涉官司,並強調沒有不法所得,無法接受外界對他貪污的指責。
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陳水扁等人所涉國務機要費案,將於明天開庭,陳水扁因病於民國105年間獲裁定停審,其餘被告吳淑珍、陳致中等人繼續審理;高院稍早收到吳淑珍書狀指明天開庭要請假。
對於陳水扁有體力在庭外召開記者會為自己辯解等,是否已達撤銷(停審)裁定。高院更二審合議庭表示,此事涉及審判,不予回應。
全案緣於,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已裁撤)偵辦時任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涉嫌貪污國務機要費,民國95年11月間起訴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陳水扁因受憲法保障(刑事豁免權),不在起訴範圍。
陳水扁卸任總統,當時查黑中心改制為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裁撤)啟動偵辦陳水扁涉案部分,追出扁家4大案(國務費案、南港案、龍潭購地及疑洗錢案)並於97年12月間起訴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等人,案件經併案及一、二、三審審理及發回後,部分案件已判決確定,剩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目前由高院進行更二審、法官李世華承審。
陳水扁從民國97年11月涉貪遭收押,後來因涉龍潭購地收賄等案遭判刑定讞,合併應執行刑20年,服刑中的陳水扁申請保外醫治,法務部矯正署考量他病況惡化,病情難以控制,隨時有致死危險,於104年初核准,使入監超過6年的陳水扁得以返家。後續由中監定期評估展延保外醫治期間至今。
陳水扁因失智及巴金森氏症等症狀,獲得保外醫治,他所涉停審、尚未定讞案件,包含二次金改案、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侵占總統府機密文件案以及教唆偽證案。(編輯:方沛清)1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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