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憂濫用減資損股東權益 證期局:嚴審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日電)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沈發惠今天表示,近年台股吹起減資風,雖然減資是中性的公司治理手段,但若被濫用,恐傷害股東權益,相關機關要正視,應從嚴審核、提高門檻,保障多數投資人權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長尚光琪說,「嚴審一直是我們的立場」,但要如何細緻化,可以再來思考。
郭國文與沈發惠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顯示,今年光是Q1,就已有15家上市櫃公司提出現金減資計畫、21家上市櫃公司提出減資彌補虧損,進入大減資時代。
郭國文說,並非所有減資企業的背後,都有套利的意圖,但現行制度下,無法防止下一個「國巨」誕生;因此,他與沈發惠呼籲金管會,應善用行政裁罰權,讓減資回歸「中性」的本質。
郭國文強調,減資本身是中性的手法,但企業若濫用,後續又稀釋小股民股權、圖利大股東等,將衍生許多糾紛,變成資本市場的歪風,就應該受到限制,導正這樣的行為。
此外,郭國文說,為避免透過減資後私募等操作來強化股權,以利於經營權保衛戰,應將時間拉長至3年,避免同一屆董事會能做出減資與增資兩項互斥的決議。
沈發惠說,雖然現金減資是中立的公司治理手段,但如果企業沒有清楚說明減資目的,市場上恐會產生臆測、傳言,這對整體金融投資秩序跟市場交易活絡會造成影響,無法維持資本市場的穩定。
今天受邀出席記者會的尚光琪表示,依照公司法規定,要做現金減資要經股東會通過,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會請投保中心參加要辦現金減資的上市櫃公司股東會,並請這些公司說明理由、對股東權益影響等。
尚光琪接著說,即便公司股東會通過現金減資,也必須依照募發準則(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申報,對於立委要求加強審查,「這一直是我們的重點」;另外,立委提到3年內不能減資再增資,她說,無法這樣做,不能因為一些公司行為有爭議性,就限制其他公司不能這樣做,重點在制度面的調整。(編輯:翟思嘉)1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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