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關注檳榔危害 陳吉仲:可比照菸害防制法訂專法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8日電)監察院今天巡察行政院。監委趙永清說,政府應正視檳榔危害問題,儘速制定管理專法;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說,建議比照菸害防制專法,訂定檳榔跟荖葉的專法,並同步進行檳榔轉作。
監察院110年巡察行政院會議上午在行政院展開,由監察院長陳菊帶隊巡察,監委將針對不同議題提出詢問,並由行政院長蘇貞昌與各部會首長就重點項目提出說明。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趙永清在會中關注檳榔危害防制議題,他說,「檳榔子」為第一級致癌物,國內檳榔種植面積僅次於稻米,但農委會認為檳榔非屬農產品、食藥署認為檳榔不是食品,非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範疇。
趙永清說,國內約有100萬人嚼食檳榔,以40到49歲最多。行政院曾於99年研議制定專法「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卻不了了之。監察院11月17日對此再次通過糾正行政院,呼籲政府應正視檳榔問題,儘速制定檳榔管理專法。
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表示,檳榔為致癌物質,但無法用食安法管理。關於檳榔問題,不在於要不要管,而是要如何管,究竟是用宣導方式逐步循序漸進,進行行為的改變,還是要用斷然禁止的方式?希望在符合台灣的民情下,採用達到危害最小的方式。
陳時中說,經過長久討論,大家還是認為,方向上應該要「禁」,輔以各類法規相配合,並加強教育宣導、社會宣導,以解決問題。
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表示,建議比照菸害防制的專法,訂定檳榔跟荖葉的專法、進行宣導,讓嚼食檳榔從需求端大量減少,並同步進行檳榔轉作,否則這個問題永遠無法解決。
陳吉仲說,待專法制定後、訂定時程,讓檳榔及荖葉的上、中、下游行業,在一段期間內轉到其他的行業,才能具體解決問題。否則二、三十年後,還是會在討論這樣的問題。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表示,關於檳榔所引發問題,教育是必要的,另外要朝產業鏈轉作等方式處理。(編輯:黃國倫)1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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