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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電信網路詐騙 綠委提專法斷金流納監管

2021/11/5 14:39(11/5 20: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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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5日電)民進黨立委陳素月等人今天表示,考量電信網路詐騙案層出不窮,提出專法草案對在網路投放廣告等做出規範,盼透過斷金流、納監管等方式,為台灣反電信網路詐騙立法邁出第一步。

民進黨立委陳素月、李昆澤、蘇巧慧、吳思瑤、郭國文、沈發惠、林楚茵等人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明網際網路平台委託播送境外廣告或商業電子訊息管理法草案內容,希望保護國人電信網路消費的安全性,杜絕電信網路詐騙。

陳素月說,台灣目前對網際網路平台幾乎無法進行監管,僅能對平台業者道德勸說,呼籲業者自律,因此造就現在網路詐騙無所不在的情況。

她指出,為有效嚇阻網路詐騙,截斷詐騙集團的金流往來,草案第4條要求透過網際網路平台播送境外廣告或商業電子訊息的委託人,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身份。

對投放廣告者,陳素月說,草案要求必須持有台灣的電信公司門號,甚至必須擁有台灣的金融機構帳戶,減少犯罪集團藉由境外跳板進行網路詐騙。

李昆澤表示,立委們一起推動相關法律的訂定,就是希望透過立法,改變目前無法有效處理一頁式詐騙等狀況;而在立法過程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等相關單位必須拿出具體可執行的方案,保障民眾權益。

林楚茵指出,NCC正在草擬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提供主管機關法源依據,要求平台提供透明度報告,移除違法內容,但這只能適用事後的違法案件,無法事前防範,因此立委們這次共同提出的法案,確保委託人實質受國內法規監管,才可有效減少詐騙案件。(編輯:康世人)1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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