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陪產檢假等無共識 全案保留待協商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9日電)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包括來自各黨派立委所提有關延長產假、產檢假、陪產假、有薪陪產檢假的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無共識,全案保留,提報院會討論前須交黨團協商。
關於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行政院提出版本外,也有許多不同黨派立委提出版本。
其中,產假部分,有立委主張延長為10週,也有立委認為應延長為14週。對此,勞動部所提報告認為,是否延長產假,宜就勞資雙方權益,審慎評估。
產檢假部分,有立委提案延長為10日,薪資照給;也有立委主張將產檢假改為由婦女自由運用的「產前假」,並延長為7日或8日,薪資照給。勞動部回應,產檢假目的在於提供孕婦受僱者產檢需求,行政院草案版本將產檢假5日修正為7日,應已敷產檢需求,是否再予增加產檢假日數為8日或10日,財務來源仍需評估,建議審慎。
有關陪產假部分,有立委提出延長有薪陪產假為7日或10日,也有立委主張有薪陪產假為4週,並更名為「陪產暨親職假」。勞動部對於相關提案建議審慎評估。
另外,也有立委主張新增有薪「陪產檢假」5日或10日。對此,勞動部表示,有關新增有薪「陪產檢假」,因涉勞雇權益及財務來源,仍需審慎衡酌。
由於各黨派立委所提主張紛歧,勞動部意見也被立委質疑過於保守,無法達成共識,擔任今天會議主席的民進黨立委莊競程宣告,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0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黨團協商。
此外,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也審查包括行政院草案版本和各黨派立委所提,有關放寬父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修正草案等案,仍無共識,會議主席莊競程宣告,全案審查完竣、條文保留,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黨團協商。(編輯:蘇龍麒)1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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