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 調降宏國等友邦水產與乳製品進口關稅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為履行台灣與貝里斯、巴拉圭經濟合作協定,及與宏都拉斯的自由貿易協定關稅減讓承諾,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調降水產、可可製品、果汁、乳製品、蔬果等關稅稅率。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會中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在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通過,請財政部及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財政部表示,為履行台貝(貝里斯)、 台巴(巴拉圭)經濟合作協定,及台宏(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的關稅減讓承諾,擴大經貿交流與合作商機,鞏固邦交友誼,同時配合產業發展需要,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財政部指出,關稅減讓承諾部分,調降原產自貝里斯水產品、可可製品、果汁等199項貨品,與宏都拉斯乳製品、蔬果等25項貨品及巴拉圭糖食、米紙等10項貨品第2欄關稅稅率。其中,貝里斯有84項貨品分3年調降至免稅。
財政部說,草案中增訂總則第2點之1,台灣對外簽署條約、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議經一方或雙方聲明終止或退出,自該等國家或地區進口的特定貨物,得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全部或部分貨物停止適用第2欄稅率及其增註規定。
另外,財政部表示,配合產業發展需要部分,為降低食品加工成本,提升堅果製品消費,促進國人健康福祉,「乾腰果,去殼者」貨品原關稅稅率新台幣26.2元/公斤或16%從高徵稅,調降為10%。
財政部說,為利政府優惠政策推動及實務執行,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規定,修正稅則第87章增註20規定,增列向海關申請退稅期限為自本增註生效日(108年7月26日)起到112年1月31日止。
財政部指出,為符合花生產業實際現況,維護農民權益,去殼花生、花生粉及細粒對帶殼花生的換算比例,由現行1.5及1.8,分別調整為2及2.4。(編輯:黃國倫)1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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