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司法程序特別條例三讀 立委籲精進聽取基層意見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8日電)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可遠距視訊開庭;朝野立委分別表示,希望司法院加強改進軟、硬體設備,也要隨時聽取基層法官與檢察官的意見,提升司法品質。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規定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為維持司法程序的有效進行,保障當事人受妥速及公平審判權利,可遠距視訊開庭等。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黃世杰指出,今天三讀通過這項特別條例,感謝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及李貴敏、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及陳椒華,大家用兩天、超過10小時的時間,逐條且細緻地進行討論。
黃世杰表示,遠距視訊的開庭審理過程,在台灣司法體系並非新的東西,但希望司法院利用這次的機會,將相關軟、硬體設備及審理過程中,諸多需要再加強改進地方,包含公開審理原則、當事人程序權益保障等,都能在此條例實施期間有最好的改進,讓未來司法審判品質保障再有提升。
此外,由於司法院、行政院原本提出的草案版本,沒有落日條款,但經朝野黨團及司法院多次協商後,最後三讀通過的條文,有設2年的落日條款。
陳椒華表示,肯定司法院願意做修正,不過對於司法人權有所疑慮之處,時力會持續監督,也會要求司法院持續做滾動式檢討,不讓司法人權在疫情期間被打上折扣。
邱顯智指出,遠距視訊開庭對於訊問被告、詰問證人等,會不會牴觸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直接審理、公開審理等原則,司法院也要注意,條例施行後,到底有沒有人旁聽,這要特別注意。
李貴敏說,今天通過這項特別條例,她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司法院能夠隨時代進步,以視訊開庭方式迎接新的時代,不過此條例開始著手的時間點是在1個月前,由於時間過短,這能否讓基層法官、檢察官反映意見,這也是為何要加上落日條款,就是希望司法院隨時聽取基層法官與檢察官的意見。(編輯:蘇志宗)1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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