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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因值勤失能 將補助安養前照服員費用

2021/4/2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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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4日電)內政部2月預告修正「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新增補助安養前照服員費用與醫院膳食費等,日前預告期已結束。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天表示,盼讓照顧機制更完善。

補助基準部分,生活自理能力經巴氏量表評量指數61分以上的照護對象,若是全失能,每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台幣3萬5000元,半失能則為2萬5000元;60分以下的照護對象,包括照顧服務員等就養項目,每月最高補助額度則為8萬5000元。

陳宗彥告訴中央社,去年底有立委質疑政府對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後的就養照護不足,內政部立即請人事室檢討,調整現行制度,盼讓照顧機制更好更完整。

內政部官員表示,此辦法預告期已結束,正在進行後續法制作業,盼儘速上路。此次辦法修正增列給與醫療照護的情形,未來包含醫院膳食費及交通費,以及安置就養前,因不能自理生活而聘僱合格的照顧服務員所需費用。

內政部考量,此辦法的照護對象在醫療院所住院醫療期間的膳食,應屬其住院療養過程所不可或缺。而照護對象就醫期間,因應不同醫療進程及配合相關醫療專業建議,尚有轉診各醫院需求,因此,往返相關醫療院所需搭乘相關交通工具,如救護車或復康巴士等的費用,應併予補助。

此次辦法也參照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將修正讓照護對象在安置就養前,因不能自理生活而聘請合格的照顧服務員所需費用,得核實給與。(編輯:黃瑞弘)1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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