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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六張犁D、E社宅交中央興辦 較具效益

2020/12/11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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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1日電)台北市都發局今晚表示,因六張犁社會住宅D、E基地為國有土地,且北市興建社宅不得購買國有土地,若租用興辦年租金估需新台幣6018萬元,所以交由中央主導規劃興辦較具效益。

都發局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為協調中央及台北市政府興辦社會住宅相關議題,所以成立內政部與北市府住宅政策溝通平台,並在平台溝通過程中取得興辦共識原則,北市轄區內屬國有、國營事業持有比例居多的社會住宅用地,原則由中央先行辦理先期規劃,並評估優先順序興辦。

都發局表示,六張犁地區先前納入北市府社宅基地盤點規劃,經由市庫編列約54億元土地款向中央價購取得A、B基地後,北市府於第一階段先整頓地區交通及興闢臨時停車場,待A、B基地完工後,再接續評估興辦D、E基地。

都發局指出,因D、E基地現仍為國有財產署管有國有土地,為國防部移交的營改基金土地,須有償撥用或租用,但依台北市議會審議預算案綜合決議但書,興建社宅不得購買國有土地,考量若依住宅法租用國有土地方式興辦,初估D、E基地合計年租金約需6018萬元,影響甚鉅。

關於內政部說明中央有補貼興建社宅所需的土地租金一事,都發局表示,依民國106年3月所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僅補助興建期間土地租金,若屬有償撥用的國有非公用土地,營運期間土地租金仍須依程序辦理有償撥用或依住宅法規定洽管理機關辦理長期租用。

都發局指出,經初步了解,中央主管機關為落實社會住宅第二階段(110年至113年)目標推動,內政部規劃增加補助地方政府土地租金,將新增興建期土地租金全額補助,僅以補助4年為上限。

另外,營運期土地租金則納入非自償性經費補助範圍,但目前尚未獲中央提供行政院核定興辦計畫,北市府現階段考量社宅推動的急迫性與重要性,加上六張犁A、B基地仍在施工中,依照溝通平台共識原則,認為D、E基地交由中央主導規劃興辦,應較具效益。

都發局表示,依106年興辦計畫內容,相關指導方針及提供地方政府補助經費僅規劃至113年,考量社宅政策除須於前期投入興建經費外,未來營運管理也亟需中央正視規劃並指導地方政府,建議中央應盡速核定並發布第二階段實施計畫,讓地方政府可依循及因應調整後續政策評估方向。

都發局指出,停止執行六張犁D、E社宅雖會減少原規劃興辦的1113戶,但未來仍會持續盤點新建社宅,納入110至112年間陸續啟動規劃設計基地,維持北市府推動2萬戶新建社會住宅成果。(編輯:戴光育)1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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