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場迴避環保法規延宕處理 屏東縣府遭糾正
2020/6/3 11:41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3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屏東縣枋寮鄉轄內5家畜牧場迴避環保法規,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生活環境,屏東縣政府及枋寮鄉公所相互推諉,延宕處理逾4年,通過糾正屏東縣政府及枋寮鄉公所。
監察院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屏東縣枋寮鄉轄內樂樂等5家畜牧場使用同一圍籬、共同出入口,應依畜牧法規定合併計算其飼養規模及設置廢污處理設施,但卻一分為五以迴避環保法規管制,嚴重影響枋寮居民生活環境。
監委表示,實地前往瞭解現況並詢問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發現屏東縣枋寮鄉轄內5家畜牧場自民國103年12月至104年1月間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畜牧場登記證書,即擅自變更拆除各場區間的圍籬,而涉及畜牧法規定應合併計算其飼養規模。
監委指出,屏東縣政府及枋寮鄉公所對該畜牧場應行程序各執己見,待鄉公所於108年7月22日完成容許使用變更申請案的初審後,縣政府依畜牧法規定裁處,終於108年12月11日起廢止並註銷5家畜牧場登記證。
監委表示,農委會早於104年11月5日函釋、105年12月19月函復履勘認定應合併計算其飼養規模,屏東縣政府及枋寮鄉公所仍爭論不休且公文往返不下百餘件,名為釐清法令爭議,實為相互推諉、攻訐,致延宕處理,對人民權益的維護顯有不力,均有裁量怠惰之情。(編輯:謝佳珍)1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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