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三讀 朝野立委肯定符合正當行政程序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王揚宇台北28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立法院朝野黨團肯定符合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09號解釋,所要求的正當行政程序,增強都更信任。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簡化都更申請程序、明確獎勵內容;針對都更不同意戶建立三加一道程序,只要有爭議就強制舉行聽證,經實施者、地方政府協調不成後,才可由政府代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李俊俋指出,這次修法符合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09號解釋,所要求的正當行政程序,強化政府主導都市更新能量,維護公產權益,簡化行政程序及擴大獎助措施,同時解決實務執行爭議,以加速都市更新推動進程。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這次修法被視為全盤檢討,有著許多社會期待,也是過去20年來都市更新執行經驗的成果。
她指出,這次修正有幾個特色,包括除了沒有爭議的以外,應該要舉辦聽證會;實施者要徵求所有人同意時,要檢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也要讓相關人員陳述意見;另外,對於弱勢者的安置,要給租金補貼或社會住宅。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指出,這次修法除了健全並強化都市更新條例的公益性,符合憲法所要求的正當行政程序,也有助簡化都更行政程序,加速都更推動;擴大民眾參與,加強資訊公開透明;更新都市景觀,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很高興看到過去很多公民團體、學者專家所提理念與訴求,能在這次都更條例修正得到貫徹,特別是資訊公開透明。
他說,這次修法雖然沒有透過法條列入本文,但在協商過程中,內政部願意從善如流,透過附帶決議方式,要求內政部設專屬網站專區,載明權利義務及都更計畫內容,「這是正確的一步」。
談及這次修法,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李鴻鈞說,「要有居住正義,也要有居住安全」,黨團最希望修正的是防災型都更,但是可惜這次修法仍然沒有把防災型都更納入,這部分在未來可以繼續努力。
李鴻鈞指出,台灣處於環太平洋地帶,地質敏感,地震頻繁,一旦發生強震,損失無法彌補。台灣老舊住宅不少,政府有必要立即針對防災型都更進行規劃,才能有效防止未來災害的來臨。(編輯:蘇龍麒)10712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