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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5罹難兒童無法理賠 立委籲賠200萬

2018/12/5 11:17(12/5 21: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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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5日電)普悠瑪事件後,傳出有5位15歲以下罹難者受限保險法規定,無法獲得旅平險200萬元理賠,立委賴士葆、費鴻泰今天要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盡力協調,希望在1月15日前可以有結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上午赴立法院財委會備詢,多位立委關注質詢普悠瑪事件中15歲以下罹難者,無法獲得旅行平安險理賠200萬元的死亡給付。

保險法規定,15歲以下兒童死亡,無法理賠死亡給付,只能退還保費,主要為了規避道德風險,避免父母給小孩投保高額保險後謀害兒童領取保險金。

立委余宛如4日晚間在臉書上解釋,為避免父母給小孩投保高額保險後謀害兒童,2010年保險法修正,規定未滿15歲的孩子身故不能給予身故理賠,僅能加計利息後退還保險費。

她說,當時修法考量保險的目的是藉由保險金填補損失,因為小孩並非家庭的經濟支柱,身故後對家庭經濟並無巨大影響,且也避免道德風險,故不予身故理賠,而生病、受傷等風險,則依然為保障範圍內。

賴士葆表示,這5位罹難兒童完全沒有道德風險,是否可以每個人都賠200萬元。近年來保險業獲利表現突出,這筆錢對保險業影響不大,但對於罹難兒童家庭而言幫助很大。

國民黨籍立委費鴻泰也指出,包括天災、重大意外災害及重大傳染病所導致的死亡,都不是人為可以發生,並沒有道德問題,希望金管會可以努力協調,在1月15日以前有結果。

顧立雄回應,普悠瑪事件後,有請壽險公司主動關懷保戶,這5位兒童有給3至20萬元左右的慰問金,雖然旅遊平安險受到保險法約束,但學生保險可以理賠死亡給付100萬元,之後會思考用壽險公會力量,與交通部一起盡快努力協調。(編輯:林孟汝)1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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