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綁大選累積7案 11/3起辦意見發表會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9日電)中選會至今已宣告7個公投案成案,並按同一標準,7案皆出現死亡連署,都予以告發。中選會也排定從11月3日起,陸續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意見發表會。
中選會2日審議反空污公投時表示,雖然合格連署數通過門檻28萬1745份,但死亡連署屬於百分之百偽造,依法應予告發,後續所有案件都有採一致標準處理。
中選會委員會議今天審議國民黨反深澳電廠公投、反核食公投、幸福盟愛家公投3案及東奧正名公投共6案,全數通過審議,並予以編號為第8到第13案的全國性公投案。
中選會透過新聞稿指出,6案經戶政機關查對連署人名冊結果,皆有連署前死亡情事,委員會也作成決議,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予以告發。
國民黨立委提出的3個公投案,死亡連署分別約有一萬多人;下一代幸福聯盟的愛家3公投,死亡連署都在千份以下;東京奧運正名公投,死亡連署有500多份。
此外,還有婚姻平權2公投案和以核養綠公投,仍未查對完成,戶政機關預計10日、11日會陸續回傳結果。這3案將送16日委員會議審議,屆時此次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的10個公投案也將宣告審議完畢。經成案公告的公投案,將在11月24日與九合一大選合併投票。
中選會指出,依法各公投案須舉辦5場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正方由提案領銜人推薦5人,其中應有1人為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支持意見者;反方分配名額,經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由行政院推薦2人、立法院推薦2人、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反對意見者推薦1人。如立法院或行政院未推薦人選或推薦不足額時,其名額均保留給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反對意見者。
中選會提醒,有意擔任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正、反方代表者,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即可向中選會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要擔任發表會反方代表者,由反方辦事處在10月23日前向中選會報名推薦人選,方有機會參加發表會。(編輯:張良知)1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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