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陸委會組織法立院三讀 明定副主委3人

2018/5/22 10:2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2日電)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規劃,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大陸委員會組織法,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改名為大陸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委3人,其中2人為政務官,一人為常任文官。

陸委會提案指出,依行政院組織法第4條第2款規定,行政院設大陸委員會,陸委會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規劃,為統籌處理大陸事務的機關;另基於行政院推動政府組織改造的精神,透過重新檢討政府職能,強化治理能力,期使政府整體運作更具彈性與效能。

陸委會指出,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本法規定,陸委會的組織應以法律定之,因此擬具大陸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原本陸委會首長及副首長的員額,依現行組織條例規定,設主委一人、副主任委員2人至3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其中一人得為特任;三讀通過明定,陸委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為特任,副主任委員3人,職務皆為簡任第14職等,其中2名政務官、1名常務文官,與其他部會編制相同。(編輯:張均懋)10705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