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草率處分黃敬琳 監察院促改善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9日電)國安局前公關黃敬琳與台北市議員陳彥伯出遊遭壹週刊披露,監委高鳳仙今天說,國安局明知是黃敬琳,還切割導致事件擴大,並倉促草率將黃敬琳記過調職,函請國安局檢討改善。
壹週刊報導黃敬琳與陳彥伯出遊事件,公布兩人牽手、擁抱等照片,引發社會討論。監察院今天通過高鳳仙的調查報告,函請國安局檢討改善。
高鳳仙調查指出,黃敬琳因公關室辦理宴請或贈禮而接觸陳彥伯,有公務上工作關係。媒體雖報導兩人牽手、擁抱及親吻等消息,但黃敬琳稱她並未喜歡陳彥伯。此外,陳彥伯對媒體坦承有出軌、主動追求黃敬琳等行為。
高鳳仙勘驗壹週刊提供的影片發現,兩人確實有勾手散步、擁抱、親吻的親密舉動,但擁抱加上親吻時間僅1.5分鐘,且數次親吻時間都非常短暫,親吻後馬上分開,不像熱吻。黃敬琳身為公關,有可能難以拒絕陳彥伯的追求;黃敬琳對於擁抱親吻究竟是違背其意願而虛與委蛇,或是出於兩情相悅,尚有疑問。
高鳳仙說,國安局在媒體報導時即認出影片的「骨感妹」是黃敬琳,卻向媒體否認骨感妹為國安局人員,引發國安局切割黃敬琳的質疑,導致事件擴大,引起社會議論,嚴重斲傷政府誠信及形象,殊有不當。
高鳳仙受訪時指出,國安局的處理方式落伍,把原本的小事弄這麼大,要如何處理國安大事?
調查過程,高鳳仙向國安局調閱相關資料,國安局將黃敬琳事件調查結果、壹週刊影片、政風處辦理黃敬琳申訴及懲處等,均列為一般公務機密,高鳳仙認為,與「國家安全局公務機密維護實施規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辦理機密等級之核定」顯然有違,核有違失。
高鳳仙指出,經媒體報導後,黃敬琳於督察約談時表示她是被陳彥伯不禮貌行為騷擾的被害人,國安局召開人評會,卻未深入調查此事件究為性騷擾或婚外情,亦未接受前公關室主任趙大均建議,讓黃敬琳留在公關室改做內勤以減少壓力,而認定黃敬琳言行不檢,給予記過處分及退訓,懲處及調職過於倉促草率,國安局對員工保護不周,未採取對員工最有利的解釋。
監委調查此案除了約詢黃敬琳,還有國安局公關室人員、主任和前國安局長楊國強,楊國強有談到,不是為了此事辭職。
高鳳仙最後提到,國安局公關室原為國安局處理國會與媒體聯繫及對外公關事務的窗口,去年7月16日歸建秘書室公關組後,人員由原10餘人減少為9人,且辦公空間由2間大辦公室移至2間小辦公室,影響人員士氣,應研謀改善。
高鳳仙說,監委對於行政院所屬機關才有辦法糾正,但國安局是總統府所轄,因此只能函請國安局檢討改善。(編輯:林興盟)107041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