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孟調扁案紀錄 司法院:需判決確定才能調
2018/4/11 10:57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1日電)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天表示,監察委員陳師孟來函要求調閱前總統陳水扁案的開庭紀錄,目前正請高等法院了解相關案件是否判決確定,若判決未確定,則不能調卷。
鏡週刊日前報導,陳師孟秘密發函給台北地院,要求調閱扁案第一次開庭至一審宣判無期徒刑期間的所有開庭錄音、錄影檔及承審庭長蔡守訓、法官吳定亞及受命法官徐千惠判處陳水扁有罪的評議簿,以調查扁案法官在審判陳水扁過程中,有無偏頗失當。
呂太郎上午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列席進行司法院民國107年度立法計畫報告。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質詢時問到,陳水扁相關案件停審,正在保外就醫中,但陳師孟調卷調了哪些案件?如果相關案件沒有定讞,調卷是不是會影響判決?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也問到相關問題。
呂太郎說,陳師孟是正式發公文,希望調取扁案某天的開庭紀錄,但根據大法官釋字325號解釋,「訴訟案件在裁判確定前就偵查、審判所為之處置及其卷證等,監察院對之行使調查權,本受有限制」,因此案件沒有判決確定前,不能調卷。
他說,監察法施行細則也有規定,案件繫屬中,監委不宜調查。
呂太郎又說,相關問題目前請高等法院了解,陳師孟調卷的內容,相關案件是否已判決確定,沒有確定的話,就拒絕提供。(編輯:李信寬)1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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