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招募1年期志願役軍官 期滿後可續簽
2018/2/13 11:54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13日電)募兵制上路,為了擴充兵源,以往志願役一簽3年,國防部今年將招募1年期的志願役軍官,受訓22週後掛階少尉,服役滿1年後若表現優秀可以續簽1年、2年或3年。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整備處處長譚勇上校今天在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招募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2歲到32歲、大學以上畢業的青年,今年的官科員額是陸軍需求,有步兵、砲兵、裝甲兵、工兵、通資電、運輸、醫勤、政戰等10類,年度區分兩梯次召募,合計800人。
譚勇表示,規劃今年6月和9月辦理兩次考選,每梯次招募400人,第一梯次報名時間為3月13日到4月10日,預計12月21日分發部隊服役;考選項目比照專業軍官班,有體檢、口試和體能測驗,採計智力測驗和特別加分兩項成績總分,依成績錄取。
譚勇說,基礎教育訓練課程22週,包含入伍訓期8週、分科教育10週、在職訓練4週,基礎教育期滿以少尉任用,擔任基層排長職務。
譚勇說,這和今年停招的大專考選義務役預備軍官不同,大專義務役預備軍官把訓練期間折抵役期,概約剩7個月役期,這個是22週教育訓練結束後任官,役期要服滿1年。
譚勇指出,服滿1年役期後,優秀的可以留營,但是要接受專長訓練,依照現行規定,留營可以一次簽1年、2年或3年。
譚勇說,福利待遇比照現職志願役軍官,入伍教育時領7430元,分科教育時領1萬5515元,任官後支領基本薪資4萬8990元,不含勤務和地域加給。10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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