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陸重判台嫌 政院:應回台受審
2017/12/21 18:15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1日電)肯亞跨境電信詐騙案今天在北京一審宣判,有44名台籍民眾列入宣判對象,最重判刑15年。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表示,台灣嫌犯應回中華民國接受審判,對此表示抗議。
中國大陸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一審宣判肯亞跨境電信詐騙案,兩名台籍主嫌張凱閔、林金德被判15年,其餘台嫌遭判2年至13年不等。
徐國勇下午受訪時表示,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機制裡,雙方應共享犯罪嫌疑人相關資訊,共同打擊犯罪,但中國在肯亞案並未提供相關資訊,很遺憾的變成台灣無法溯源一網打盡。
徐國勇表示,在第三地犯罪,應以屬人主義為主,既然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應回來接受中華民國審判,審判權是在中華民國,但中國大陸運用國際政治現實把人引渡去中國,這部分要提出抗議。
徐國勇說,現在希望把這些人引渡回來,再重新審判;另呼籲中國本於人道,讓家屬可以去探視。1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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