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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罷免案否決 中選會正式公告

2017/12/19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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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9日電)第9屆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未過,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審定投票結果,並依法公告。罷免案否決者,在被罷免人任期內,不得對其提出罷免。

中選會下午召開委員會議,會中審定新北市第12選區立委罷免投票案的公告,並就公投法修正案相關事項進行報告及初步討論。至於第10屆立法委員的名額分配及選區劃分事項,經討論後認為有必要調整,計算方式如何決定將留待下次會議繼續討論。

中選會發布新聞稿指出,黃國昌罷免案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為25萬5551人,投票人數為7萬924人,投票率為27.75%,有效票為7萬441票,其中,同意罷免票數為4萬8693票,不同意罷免票數2萬1748票,無效票為483票。

中選會指出,有效票數中,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同意票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投票結果為否決。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第2項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被罷免人任期內,不得再對其提出罷免案。1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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