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公投法 爭議條文12日院會處理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召集朝野協商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達成共識,滿18歲有公投權;公投適用項目、門檻等保留條文,時代力量未簽署協商結論,待12日院會處理。
朝野立法委員達成共識,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投權。
其中全國性公投適用項目,時代力量籍立委黃國昌表示,將提修正動議,納入憲法修正案的複決、領土變更案的複決及新憲法制定。
不過,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李鴻鈞說,公投法與憲法位階不同,如果公投法可推翻憲法很嚴重;最後條文繼續保留。
全國性公投門檻部分,初審通過版本明定,提案門檻為最近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萬分之1、成案門檻為最近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1.5%、通過門檻則為簡單多數決,但同意票須達投票權人總額1/4。
李鴻鈞表示,依初審版本,成案門檻只要28萬人連署,如果政黨介入,很容易達到,希望各黨冷靜面對;中國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表示,建議條文應先保留,國民黨團會再提終極版本。
時力提修正動議,兩岸政治協商,應經公投通過後,始得協商,但國民黨團有異議,保留到院會二讀程序時處理;國民黨團則提議加入不在籍投票,但具體條文尚待擬定。
蘇嘉全建議,保留條文共7條,沒爭議的50條,希望下午先完成二讀,保留條文待12日表決。公投法一定要通過,沒人要擋。
黃國昌說,公投法拖太久,現在還有一群人在凱達格蘭大道靜坐,今天應處理完,「讓它功德圓滿」;李鴻鈞說,今天心平氣和討論,已給凱道上的人正面回應,要留時間給各黨一點空間;林為洲表示,國民黨團會提完整版本,讓公投法看得到、用得到,只要憲改、兩岸敏感議題不放進去,國民黨會朝更開放方向。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民進黨推動公投法修法走了1/4世紀,被國民黨擋了數百次,但立委審法案要為政策負責,呼籲立委要面對歷史,「要做自己,不是收割、抹黑」。
蘇嘉全說,不要「呷緊弄破碗(台語,指欲速則不達)」,多兩天讓大家有時間溝通,開會到晚上11、12時,「一點意義也沒有」。
最後時力籍立委徐永明離席,朝野協商無法簽署協商結論,民進黨團建議以提案方式表決,讓有共識條文能先二讀。10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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