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共識 國會頻道列有線電視必載頻道
2017/11/7 17:20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7日電)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召集朝野協商,並達成共識,朝野黨團將共同提案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將國會頻道列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必載頻道。
蘇嘉全今天召集朝野協商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終朝野黨團同意,共同提案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3條及第61條條文修正草案,列入第4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事項,立法院院會處理時逕付二讀,並列為同次會議討論事項第1案,並照提案內容通過,完成立法程序。
草案明定,為落實國會議事公開,保障國民知的權利,系統經營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頻道位置,免費提供頻道,播送國會議事轉播的節目,不得變更形式及內容,並應列為基本頻道。1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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