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修法 洪耀福:不一定趕在臨時會
2017/5/25 20:09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25日電)大法官釋憲認定未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民主進步黨秘書長洪耀福今天表示,既然大法官做這樣解釋,應該好好完整檢討一次。「不一定要趕在臨時會」。
大法官第748號釋憲文,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不過是否有可能在立法院臨時會中處理相關法案,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表示,3次臨時會的議程已排定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與特別預算案、年金改革等議題;至於同婚議題,因為行政院尚未送案,要在臨時會處理是來不及;支持修民法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則希望在臨時會中處理。
洪耀福今天和媒體茶敘表示,同婚議題修法是個大工程,既然大法官做這樣解釋,是不是審慎把它修好,應該好好完整檢討一次,「不一定要趕在臨時會」。
至於應該是專法或修民法,洪耀福表示,選擇哪一項,應由立法院民進黨團與行政院協商,這是大變革,需要點時間討論。
對於反同團體將推反同婚公投,如果成案,洪耀福表示,黨的態度就是尊重,不會在支持或反對公投上選邊。10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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