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漁船越界 陸委會:海巡署依法處理
2017/5/11 19:31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11日電)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表示,大陸漁船日前違反台灣相關規定越界捕魚導致船上漁民受傷,全案已由海巡署依法處理後續程序。政府呼籲陸方加強宣導,約束漁民行為。
澎湖海巡隊6日在執行護永專案時,一艘廣東省「南澳31049」漁船抗拒,海巡擊發橡膠子彈與破門彈,因海潮潮差與船隻晃動,意外造成陸船2名漁工受傷,海巡先行接駁送醫。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邱垂正回答相關提問時表示,這艘漁船違反陸方休漁期出海,且違法越界到台灣限制水域捕魚、蛇行拒檢,船員攀爬船舷拒檢,海巡人員不得不依法擊發低殺傷力的塑膠子彈,才造成2名大陸船員意外受傷。
他表示,全案正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依法處理後續程序。
邱垂正說,以往大陸漁船如遇到各種意外、特殊情形,台灣都會基於人道精神給予救援,以維護海上安全;但中國大陸漁船屢屢違規越界捕魚,侵害台灣漁民權益、破壞海洋生態資源。
有關兩岸漁業資源養護合作相關議題,邱垂正說,政府曾向陸方多次表達,希望未來能列為首先協商議題,雙方也交換過意見。
他並表示,台灣海峽海域雙方均有維護海上秩序共同義務,大陸漁船應該遵守台灣相關規定。呼籲中國大陸有關方面應該強化漁民宣導、約束漁民作為,並遵守台灣的規定。10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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