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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放寬駐外任用 綠表務實藍疑酬庸

2016/10/31 18:04(10/31 18: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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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31日電)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天表示,立法院初審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草案,還給總統任用特任官的權力;簡任官部分,以15%為上限,開放讓教育或經濟部符合資格者任駐外人員。

立法院下午初審通過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草案規定,其員額除特任大使及特任常任代表外,不得超過其編制員額15%。原條文規定10%,增加5%,讓駐外人員能更務實、彈性派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審查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所提修正草案,把10%門檻取消,遭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人質疑政治酬庸,加上外交部政務次長侯清山在詢答過程中強調要設限,讓段宜康不滿,指侯清山搞不清楚狀況。

段宜康說,現行條文,在立法院審查時,前立委吳宜臻說要訂10%,這10%是針對簡任部分,而不是特任,結果法條一訂,把屬於總統任用特任官也限制在10%內,這不是當初立委吳宜臻主張10%的原意。

他表示,他提案刪除10%版本就是當初馬政府時代,行政院送到立法院的版本,把特任權還給總統、不受限制。另外,簡任部分開放,外交部的對案是把簡任部分維持10%,今天經委員會審查改為15%。

段宜康說,外交部應誠實告知國會,法條必須修改,不改會剝奪總統任命特任大使的權力,這次修法重點把總統任命特任大使的權力還給總統,不設限;簡任部分設上限,用其他公務員的比例提高到15%,例如讓經濟部、教育部等符合職等者也可以出任。1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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