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遠雄對公共安全有無可迴避的責任
2016/8/11 11:46(8/11 12: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1日電)監察院調查大巨蛋案,今天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不過,監委也認為,遠雄巨蛋公司身為起造人任意修改原核准圖說,邊做邊改,致引發公安疑慮,具有無可迴避的責任。
遠雄向監院提出陳情,認為大巨蛋案,台北市政府私設刑堂。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王美玉、仉桂美、包宗和提案,糾正台北市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針對台北市府104年5月14日前之75次勘驗並未依據BOT契約之約定,詳實比對建築圖說與現場差異,未盡契約之勘驗責任,且就遠雄巨蛋公司違法未按圖施工,所衍生公安疑慮,未考量與遠雄具有BOT夥伴關係,透過媒體忽而解約、忽而換手,致使契約兩造信賴關係破壞殆盡,顯有不當之處。
糾正案也說,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在未有法律明文規定下行使調查權,其設置法定依據、職掌、人員組成方式與調查權限的範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司法院釋字585號解釋意旨,顯有違法。
不過,監委們也在調查報告指出,台北市政府對大巨蛋的停工處分其認事用法「並無違誤之處」,遠雄巨蛋公司身為起造人任意修改原核准圖說,邊做邊改,致引發公安疑慮,具有無可迴避的責任;但市政府仍應考量該停工處分之執行規模、範圍與時間久暫,以避免違反比例原則。
監委王美玉並說,「遠雄對公共安全有無可迴避的責任」。10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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