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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兩岸和平協議 陸委會:條件仍不成熟

2016/6/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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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家倫台北23日電)針對國共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以推進兩岸關係的主張,陸委會表示,這是非常高度敏感的政治議題,需要台灣內部的高度共識,並依相關法令規定,目前推動的條件仍不成熟。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有媒體提問,若兩岸和平協議由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先來推動,進而演變為兩岸和平架構或宣言,陸委會是否樂觀其成?陸委會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邱垂正回答時,作上述表示。

邱垂正說,這是非常高度敏感的政治議題,所涉及的內容都需要台灣內部相當高的共識,更何況涉及到公權力的事項,必須透過政府或是政府授權的既有機制處理,才能完整維護民眾的權益與福祉,「目前推動的條件仍不成熟」。

邱垂正指出,國共互動是兩岸政黨之間的交流,相關往來都必須依照相關規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1條的規定中,對此有充分的說明。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1條中提到,「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陸委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簽署涉及台灣地區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之協議」。10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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