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近800人違法兼職 近30人遭停職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18日電)銓敘部統整公務員違法兼職數據,各機關審認違法者近800人,其中近500人移付公懲會懲戒,並有近30人予以停職。而至104年10月中為止,高階公務員或地方首長計39人面臨彈劾。
銓敘部去年中將公務員兼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職務分8種態樣,當時清查公務人員違法兼任公司或商號負責人,需移付懲戒者約千人左右;其中實際參與經營或領有報酬者,屬情節重大、應停職者計約百人左右;政務人員、簡任常任人員及地方民選首長等約50人,應送請監察院審查。
銓敘部今天在考試院院會報告配合審計部清查公務員兼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處理情形。銓敘部指出,監察院104年10月16日通函各主管機關清查政務人員、簡任常任人員及地方民選首長,彙整結果計39人將面臨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銓敘部同時清查各機關辦理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的後續處理情形,除了少數機關個案仍有疑義正在查處中,統計各服務機關審認違法者近800人,其中近500人移付公懲會懲戒,並有近30人予以停職。
而公懲會104年6月12日到今年1月31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的議決案件,約有445案,議決結果為410件申誡,24件不受懲戒,7件記過1次,3件降二級改敘,1件降一級改敘。
其中如果是案情單純,無實際參與經營,未領取相關報酬者,只是掛名兼任公司(商號)董事、負責人者,多受申誡處分。
銓敘部表示,由於公務員人數和兼職態樣眾多,各機關查核不易,銓敘部正在規畫建置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已在2月2日邀集各部會獲致共識,在查核平台建置完成前,將盡速研議工務員兼職具結書,統整經營商業和兼職限制等規範,函請各機關要求現職人員定期和新進人員就職時,自行檢視並具結沒有違反服務法。10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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