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權法三讀 政府應提供同步聽打服務
2015/12/1 11:11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明訂各地方政府除應設置手語翻譯服務窗口,也須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同步聽打服務。
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江啟臣在法案三讀通過後發言時表示,全國聽障學生中,以口語作為主要溝通模式的佔絕大多數,對手語少有全面性的理解,另外還有一批人是因為年紀老化聽力衰退,或是因意外事故導致聽覺喪失。
由於他們過去並沒有學習手語,因此遇到各式會議或演講場合,即使主辦單位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也很難理解講者的原意,對他們來說,確實有提供同步聽打服務,透過字幕讓聽障族群了解社會公眾資訊的必要性。
因此,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中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置申請手語翻譯服務窗口,依聽覺功能或言語功能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其參與公共事務所需之服務,並得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同步聽打服務。
但為了讓各地方政府有充裕時間規劃課程、培育專業同步聽打人員,這部分將在法案三讀通過公布後2年實施。
另外,國民黨立委楊玉欣表示,國內的庇護工場經營者多為民間公益或慈善團體,但像是企業經營、產品行銷、財務管理等都非所長,導致庇護工場在市場競爭中都處於弱勢,因此提案修法。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中明訂,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結合相關資源,提供庇護工場經營及財務管理、市場資訊、產品推廣及生產技術之改善與諮詢、員工在職訓練等輔助項目。10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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