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訂溫室氣體減量總目標
2015/6/15 17:59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定國家長期減量目標,2050年回到2005年排放量50%以下。
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減法)規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13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中華民國9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50%以下。
條文規定,這項目標,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參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其協議或相關國際公約決議事項及國內情勢變化,適時調整目標,送行政院核定,並定期檢討之。
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擬定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及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行動綱領應每5年檢討1次。推動方案應包括階段管制目標、推動期程、推動策略、預期效益及管考機制等項目。
條文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為的檢查或要求提供資料命令者,處排放源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文彥會後表示,朝野共同努力下完成溫減法立法這個不可能任務,除了訂定減量總目標外,但給予國際與國內情勢調整的彈性,政府除了擬定行動綱領、推動方案外,也將建立總量管制、效能標準等。「中華民國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但承諾與世界同步同軌,節能減碳,台灣將不遺餘力全力推動」。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田秋堇說,這是歷史性的里程碑,今年12月將在巴黎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1屆大會將產出一個取代京都議定書,但對所有締約國有法律效力的國際協定,台灣雖不是締約國,但面臨嚴重的全球暖化問題,面對國際制裁,不能不有所覺悟。10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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