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豪大雨雨量標準修改 更具彈性

2015/5/12 16:15(5/12 18:5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2日電)現行規定24小時累積雨量達130毫米以上稱為豪雨,中央氣象局將修正更有彈性,只要24小時累積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累積100毫米以上,都算豪雨。

現行降雨分級,大雨是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毫米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小時雨量達15毫米以上的降雨現象;豪雨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130毫米以上;若24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稱為大豪雨;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稱為超大豪雨。

中央氣象局上午在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會議報告「修訂豪(大)雨雨量分級標準」,將大雨改為24小時累積雨量達80毫米以上,或1小時雨量達40毫米以上;豪雨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達100毫米以上;若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稱為大豪雨;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0毫米以上稱為超大豪雨。

行政院長毛治國聽取報告後說,雨災是台灣最常發生的災害,過去分級標準是以24小時為單位,無法反映短時間強降雨。

此次,毛治國說,這次調整較有彈性(如「豪雨」標準調整為:200毫米以上/24小時或100毫米以上/3小時以上),且修訂分級標準後,各分級的名詞定義將更明確。

他表示,確認新豪(大)雨雨量分級標準,請交通部函頒實施,並請氣象局加強對民眾溝通,各防救災機關(單位)儘速配合修改相關應變處置規定。104051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