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貿月底談 陸委會盼監督條例速過
2015/3/26 18:30
(中央社記者尹俊傑台北26日電)兩岸3月底將就貨貿協議進行第10次談判,陸委會今天指出,政府希望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儘快完成立法,即使目前尚未通過,兩岸協商仍不應停下腳步。
行政院經濟部25日宣布,兩岸貨品貿易協議第10次業務溝通預定3月31日至4月2日在中國大陸北京舉行。台灣方面將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楊珍妮擔任主談人,預計30日晚間率團前往大陸,4月2日晚間返台。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美紅下午在記者會表示,根據經濟部資料,雙方這次業務溝通將討論協議文本、市場開放降稅安排等,台灣代表也將了解中韓自由貿易協定(FTA)協商經過和對大陸可能的影響。
她說,部分人士認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前雙方應暫停協商,但經濟部強調,區域經濟整合趨勢沒有減緩,台灣業界人士也普遍呼籲政府要繼續進行貨貿協商,以免在大陸市場落後南韓太多。
吳美紅指出,行政部門希望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儘快完成立法,在溝通過程中,會持續依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精神,進行4階段對外溝通並接受國會監督。
至於陸委會主委夏立言何時與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上演「夏張會」?吳美紅說,目前雙方還在聯繫中,尚無比較具體的情況,未來若有新進度將適時對外說明。
她重申,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和兩岸兩會高層會談準備工作持續同步開展,沒有先後次序之分。兩岸兩會第11次高層會談舉行時間,要視議題溝通狀況而定,「我們也希望相關議題溝通能儘速有具體結果」。10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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