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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尾溝溪疏洪道坍塌 監院糾正

2015/2/4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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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4日電)台南市港尾溝溪疏洪工程,啟用不到20日竟發生嚴重坍塌毀損,監察院今天糾正經濟部水利署暨所屬第六河川局。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提案,糾正經濟部水利署暨所屬第六河川局,認為第六河川局辦理港尾溝溪排水中游疏洪工程有諸多疏失。

糾正案文指出,第六河川局於「規劃階段」、「設計階段」、「審查階段」、「施工監造階段」和「驗收階段」都有缺失。

規畫階段,疏洪道洪峰流量未納入集水區內中洲排水所匯入流量,雖不致造成疏洪道溢堤,但計畫流量的減算,肇致相關安定分析與原計畫不同,顯有缺失。

設計階段未依水利工程技術規範針對基腳設置保護工或固床工等消能設施,致發生超臨界流的水躍現象;設計單位設計欠當、誤植、漏列更造成戧台破裂、多次辦理契約變更設計等,均有疏失。

第六河川局在審查階段未依契約規定辦理期末審查,也沒有簽獲首長核定免辦的行政程序,無法讓學者專家再度檢視設計是否完備,顯有違失。

而施工監造階段,疏洪道防汛道路工程遭施工廠商與監造單位勾串,未按圖施工,第六河川局在驗收階段也沒查核發現施工廠商以營建廢棄物偽充契約規定的級配粒料,三級品管制度蕩然無存,顯有疏失。

糾正案文指出,第六河川局在案發初期,怠忽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連日且持續針對臺南市發布豪雨特報,未及時搶險,致災損擴大,耗費公帑逾新台幣8800萬餘元辦理搶險及復建,顯有未當。10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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