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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黃季敏曾記功無關弊案

2014/6/19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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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19日電)涉貪的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案期間曾被記2大功,引發疑慮。內政部今天說,當初敘獎事由與涉及弊案無直接關聯,所以未撤銷。

銓敘部統計,近年涉重大貪瀆的84位公務員中,6成的人考績重評,從甲等改列乙或丙等;但涉貪的黃季敏涉案期間曾被核定一次記2大功專案考績,卻沒有被撤銷。

銓敘部長張哲琛說明,內政部認為專案考績敘獎事由與涉案事由無關,所以沒有撤銷當年甲等考績,但考試院會討論時,考試委員有疑慮,要求銓敘部再行了解。

內政部晚間表示,黃季敏民國93年曾被一次記2大功,當時獎勵事由是兼任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副執行長,負責公共安全白皮書全般工作推動,並統籌策劃督導及進度追蹤掌控等事宜。

至於後來黃季敏涉違法失職,民國97年考績已改列丙等。

內政部說,黃季敏記2大功敘獎事由與涉及弊案尚無直接關聯,所以並未變更。10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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