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委:衝擊生態、淹水潛勢增 台南綠能產業園區不應開發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4日電)環評大會今天審查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環評案,初審會議時被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環委今天對開發單位的報告,仍有衝擊生態、增加周遭淹水潛勢等影響,最終認定不應開發。
環境部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2次會議,審查「台南市綠能產業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
開發單位台南市政府表示,園區計畫面積為64.64公頃,北為台86線快速道路,南為港尾溝溪疏洪道,西臨仁德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東臨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看守所及甜心牧場。
這件環評案歷經4次環評初審會議討論,但就森林生態、鄰近有機農場等議題仍有疑議,且園區為淹水潛勢區,環評委員認為對環境、生態及周遭農業等有重大不利影響,建議不應開發。
森林城市協會理事長莊傑任表示,目前生態調查發現156種動物,有10種保育類動物,其中8種屬於珍稀動物;如今60公頃、約2萬棵大樹組成的森林只保留22公頃,就算移植樹木,但森林生態根本無法移植。
經閉門會議討論,環委認為基地現況維持完整林地,林相維持良好,生態豐富,開發單位缺乏完善棲地補償規畫及生態保育措施;而開發單位所提喬木移植區,現況為完整草地,移植喬木會不利於原有動物棲息。
此外,開發將改變現況土地使用、地表高程及蓄水能力等,依開發單位所提滯洪容量及淹水補償規畫,仍將加重鄰近區域淹水潛勢,對當地環境有顯著不利影響。
開發單位認為淹水潛勢評估都符合法規,「氣候變遷沒人能算得準」,不是很能接受這樣的結論,希望改退回專案小組再審。
環委強調,淹水看的不只是滯洪容量,還有單位時間內的降雨量,在補充資料看不出相關的因應措施;最後認定維持初審建議不應開發。這也是這一屆環評委員於環評大會中首宗認定不應開發的環評案。(編輯:吳協昌)1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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