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遇緊急事故怎麼辦?該如何求助?戰亂保險賠不賠?QA一次看
(中央社網站)以色列與哈瑪斯戰爭發生後,有民眾指控駐以色列代表處拒絕幫忙改訂提早離境的飛機班次。外交部解釋,外館會盡可能提供協助,但改票需要信用卡等隱私個資,必須由當事人自行上網申辦。出遊人人都希望平安返家,若不幸遇上緊急狀況,該如何求助?遇到戰亂時,保險會理賠嗎?中央社整理相關QA提供民眾參考。
旅遊警示是什麼?
為了方便民眾掌握出國旅行的警示資訊,外交部將目的地分為4個等級,由高至低分別為紅色「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橙色「避免非必要旅行」,黃色「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灰色「提醒注意」。
旅遊警示屬參考性建議,並無強制約束力,民眾規劃行程前仍應審慎評估。各國警示等級可參考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舉例來說,以色列10月7日發布戰爭狀態警報後,外交部更新旅遊警示燈號,將以色列歸為第3級「黃色警示」,10月12日再調升至「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巴勒斯坦加薩走廊及約旦河西岸地區維持「紅色」旅遊警示,籲請國人避免前往。
若遇天災戰亂恐攻怎麼辦?可以向誰求助?
國人在海外遇到緊急情況,第一時間可能會想向駐外館處求助,不過,有些事情是駐外館處可以協助的,有些事情是駐外人員幫不上忙的。
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去年發布的「海外遭遇急難的應對方式」,當民眾身處「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時,應優先確保自身安全,避免恐慌,冷靜地遵從當地政府的緊急措施,並主動與駐外館處聯繫,由駐外人員協助安排疏散至安全地區或回國。
若民眾在當地意外受傷或生病時,請向領隊、旅館或駐外館處詢問醫院資訊並儘速就醫,聯絡親友及保險公司安後續相關事宜。如果不懂當地語言,可請醫院安排通曉中文的人員協助溝通。
駐外館處可提供民眾醫院及專業翻譯人員名單,但無法代墊或代付入院保證金、醫療或住宿費用,更無法擔任醫療保證人。
萬一民眾在逃難過程中不慎遺失護照,請立即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掛失,並與駐外館處聯繫補發護照。若是遺失信用卡及財物等,需向發卡銀行掛失,聯絡保險公司確認後續理賠方式。
當民眾急需財務濟助時,可請銀行開通跨國提款功能,利用提款卡領錢,或聯繫親友匯款;若無法跨國匯款,可聯絡親友將所需費用轉帳至外交部或駐外館處指定的銀行帳戶,再由外館轉交等額款項。
※更多急難應對方式點此查看。
旅行團變更行程可以退費嗎?
跟團出遊後發生特定事故,如果想取消行程,觀光署通常會視事件影響程度決定旅遊契約適用情況。若是遇到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事由,導致契約無法履行時,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點規定,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時旅行社應將已代繳規費或已支付必要費用扣除後,將餘款退還旅客。
至於前往以色列加薩地區以外景點區域,觀光署指出,若出發前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規定可解除契約,旅行社除得扣除已代繳行政規費,及已付必要費用外,並可以向旅客收取5%內旅遊費用。
遇戰亂保險賠不賠?
民眾出國常保旅平險、不便險,前者用於保障個人身體健康安全,後者則是幫助應對旅途中不可預料和不可抗力的情況,像是行李遺失、班機延誤等。戰爭、內亂等特殊狀況原則上不在旅平險理賠範圍,但如果涉及必須更改行程、增加交通或住宿費用,有些不便險可以理賠。(編輯:黑立安、邵曉潔)11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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