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科大代理校長資格惹議 教育部發函要求釐清
2022/8/23 19:14(8/24 01: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3日電)高苑科技大學自救會今天到教育部陳情,質疑董事會聘任的代理校長張延廷不合規範;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表示,將發文請學校釐清,期間應先由教務長代行校長職權。
高苑科大董事會未於期限前捐資,積欠教師4個月薪資,自救會今天向監察院、教育部陳情;其中一項訴求,認為董事會聘任的代理校長,並非校內三級教評會通過的編制內教師,有違反規範疑慮。
對此,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今天稍晚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代理校長須報核准,張延廷今天上午召開校務座談會時,教育部還沒收到公文,相關程序未完備,一直到下午4時左右才收到。
柯今尉表示,自救會質疑董事會聘任「外人」擔任代理校長,不符校內組織規程,教育部將發文請董事會說明;由於簽呈往返需一定時間,依規定由職務代理人代行校長職權,由於先前2名副校長都隨校長請辭,因此期間由教務長代理。(編輯:陳仁華)11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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