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指控教練體罰應解聘 校方學生聲援教練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4日電)花蓮有家長透過人本教育基金會,指控花蓮某國中教練,對寄宿家中學生體罰,要求校方解聘該名教練;校方今天召開記者會回應,主張依法聘用教練,不少家長、學生出面聲援教練。
遭指控的教練為代理老師,兼任職多校網球教練,過去曾收留學生寄宿家中,3年前因在家中以木棍施打,管教學生,教練被認定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被判決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等罪。
受害學生家長今天也到場抗議,他受訪表示,自己是有繳交房租費用,同意孩子寄宿教練家,但並不同意教練出手管教孩子,雖目前孩子已經就讀大學,孩子也因虐打事件,造成身心驚恐,認為校方不該聘用違反兒少法的虐童教練,以免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被指控的教練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指出,他長年提供清寒學生免費寄宿,這名學生並非清寒學生,是家長請他代為管教,對他有收取費用貼補家用;學生因不遵守生活常規,屢勸不聽且影響其他學生作息,才會施以體罰。
教練表示,相關法律程序都已告一段落,也接受司法的懲處,也記取教訓,無論何種情況都不該出手體罰孩子,現在他也不再開放家庭供清寒學生寄宿。
學校教師會、家長會、家長及學生出面力挺教練,教師會表示,教練對學生體罰時,是以家長角色管教孩子,並非教學現場,學校教評會徵詢律師意見,決議不對教練懲處,依據教練教學表現,予以續任。
校長強調,學校嚴令禁止一切體罰,包括家長體罰也會勸導,對於教練因生活常規體罰學生並不同意,但因此讓教練被指控虐打學生、抹煞教學表現,學校無法接受。花蓮縣政府則回應,尊重學校依法、依規定的決議。
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學校可以利用家長及學生為自己的包庇行為背書,卻不能逃避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的規範,基金會將全案移送監察院調查教育行政人員違法失職責任。(編輯:黃世雅)1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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