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ETC通行費執行案 可到超商繳款
2019/10/31 10:54(10/31 22: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1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民眾若欠繳ETC通行費,金額2萬元以下,收到執行分署的傳繳通知後,自11月1日起可就近前往7-11等超商繳款,免收手續費。
行政執行署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為提升服務品質,便利民眾繳納ETC國道通行費,自11月1日起,就高公局及所屬北區、中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移送各執行分署執行的國道通行費欠繳案件,新增超商繳費方式。
行政執行署新聞稿指出,只要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民眾都可持下方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在繳款期限內,就近至全國7-11、全家、萊爾富、OK四大超商及美廉社繳款,且免收手續費。
行政執行署表示,行駛國道未繳納ETC通行費,有違用路人使用者付費原則,現在超商繳款很方便,已經不用再奔波繳納,省時又省力。
新聞稿另指出,若民眾逾期沒有自動繳清款項,就會被執行分署依法扣押存款、薪資或查封車輛等財產,希望民眾不要因小失大,衍生後續遭強制執行或影響信用的問題。
新聞稿最後提到,行政執行署自民國97年6月起即推動四大超商代收民眾繳納欠稅、罰鍰、勞保、健保及欠費的便民服務,至今年9月底止,超商繳納件數已達518萬2646件,徵起總金額達173億506萬5534元,可見超商繳款便民措施,確實讓民眾有感,更增加國庫收入,一舉雙贏便利多通行費。(編輯:張銘坤)108103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