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主大佃農農保適用資格放寬 申請仍掛零
2019/10/8 17:08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8日電)農委會2月放寬以小地主大佃農資格繼續加保適用對象,若農地所有權人將全數農地出租或移轉,其配偶、直系血親、公婆媳婦也可繼續參加農保,但根據勞保局統計,申請人數掛零。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保局農民保險組長陳美女表示,依照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7條第3款規定,在民國97年11月26日前參加農保的被保險人,若年滿65歲且年資累計達15年以上,只要將所有農地全委由農業主管機關指定單位協助辦理移轉或出租,而未繼續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仍可繼續參加農保。
陳美女指出,由於此規定僅限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才可繼續加保,其配偶、直系血親、公婆媳婦等並不適用,導致有農民為了家人的農保資格,因而不願移轉或出租土地,因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2月13日放寬,讓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加保的配偶、直系血親、公婆或媳婦,也可以繼續參加農保。
陳美女表示,目前全台小地主約4萬7000人,大佃農則有1400人,目前全台也有57名農地所有權人以小地主大佃農資格繼續參加農保。不過,農委會2月放寬適用對象後,至今配偶、直系血親、公婆或媳婦申請人數都為零。
陳美女指出,若要適用放寬規定,農地所有權人必須將全數農地出租或移轉才符合資格,但由於多數農民可能會留部分土地自己耕種,所以符合資格的人較少。(編輯:張雅淨)1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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