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懲處 3名前台鐵局長記過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5日電)交通部今天針對普悠瑪事故中3名前台鐵局長召開考績委員會,晚間公布懲處結果,其中范植谷記大過1次、記過2次,周永暉記過2次,鹿潔身記大過1次、記過1次。
台鐵普悠瑪列車去年10月21日在宜蘭新馬車站發生出軌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逾百人受傷。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年1月啟動普悠瑪案行政責任調查,擴大並加重行政懲處的究責。
交通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在4月完成行政責任調查報告呈報行政院後,行政院已於6月中旬核覆,交通部今天下午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3名前台鐵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的懲處案,並決定初步懲處。
范植谷記大過1次、記過2次,因擔任台鐵局長期間對136輛普悠瑪列車採購及驗收測試到投入營運階段,未能監督所屬重視及採取具體作為,進而發生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致安全防護關鍵功能不彰影響行車安全。也疏於督導建立完善人員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單位橫向整合的組織安全文化。
此外,范植谷擔任局長期間,對採購建置並完成全系統ATP隔離開關遠端監視系統,未能記取民國96年大里事故教訓,疏忽預期安全防護功能等情事不周。
周永暉記過2次,原因與范植谷相同,未能監督及採取具體作為,致安全防護關鍵功能不彰等。
鹿潔身記大過1次、記過1次,因擔任台鐵局長期間對普悠瑪列車主風泵異常狀況,未能督導所屬積極處置與查明根本原因,影響行車安全,以及任內就建立完善人員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單位橫向整合之組織安全文化等情事疏於督導,在任內發生第6432次普悠瑪號列車出軌、車廂傾覆重大事故。
交通部表示,考績會審議後,初步決定懲處,但仍待簽報待核確定,其他單位人員懲處則由所屬單位考績會或獎懲委員會審議。(編輯:張雅淨)10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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