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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外掛程式等爭議 8月上旬有解

2018/7/9 13:00(7/9 16: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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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公布,網路遊戲申訴逐年攀升,去年達3102件,新版網路連線遊戲服務相關規範預計8月上旬上路,爭議最多的外掛程式將採第三方認定,仍有爭議可司法解決。

消保處今天召開「遊戲玩家權益保障再進一步!」記者會。會中公布近3年網路遊戲的消費申訴案件,民國104年1800件,105年2773件,106年達3102件。與會的經濟部工業局人員說,今年迄今已1000多件。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說,消費申訴類型前三名是使用外掛程式影響遊戲公平性的爭議、連線品質不好,以及帳號遭非法使用。

行政院消保處處長劉清芳說,此法規離上次修改已有10年左右,加上手機遊戲就占9成以上,因此展開修正作業,原本法規中的前四個字「線上遊戲」修正後,7月3日行政院通過的新版名為「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包含App在內。

陳星宏說,新版法規賦予業者發現有人使用外掛程式或病毒程式進行不公平遊戲時,得以通知消費者後終止契約;至於是否使用外掛程式,實務上常有爭議,也已納入考量,規定由第三方單位,即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就資料進行分析、認定,結果若不被申訴者、業者採信,仍可走司法訴訟。

與會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經理楊敏豐說,已有2次案例,最後法院的裁定與公會認定的結果相同。

也為了保護多數遵守規定的遊戲消費者,陳星宏說,新規範增列消費者違反常態設定進行遊戲、虛偽不正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時,業者也得以終止契約。

帳號遭非法使用方面,陳星宏說,為免消費者帳號遭非法使用或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產生消費爭議,明訂業者得先確認消費者帳號所有人身分及冒用情事,並增列業者得暫停或限制問題帳號及密碼以及第三人的使用,以避免採行凍結帳號或更換帳號密碼後衍生爭議。

此外,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新版法規規定可歸責業者之事由而停止營運時,業者應至少於停止營運前30日公告,且應退還消費者未使用的付費購買點數或相關遊戲費用;倘未提前公告,除退費,另應提供具體補償。

以上規範上路後,業者若違反,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限期改正,不改正可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再次限期又不改正,可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並可按次處罰到改正。(編輯:方沛清)1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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