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性傾向扭轉治療 衛福部函釋確定禁止

2018/2/22 20:1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2日電)衛福部日前預告將「性傾向扭轉治療」列為禁止醫療行為,但經徵詢專家學者發現,性傾向扭轉治療不應以醫師法規範,因此衛福部今天以函釋方式,確定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

衛生福利部在105年底曾預告將「性傾向扭轉治療」納入醫師法中不得執行的醫療行為,未來任何試圖治療、扭轉同志性傾向的醫療行為都屬違法。

不過,法案還沒公告,衛福部今天發布函釋,確定禁止性頃向扭轉治療。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告訴中央社記者,不論是世界精神醫學會、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或是世界衛生組織等都認同性傾向、同性戀並不是疾病,因此任何宣稱可以扭轉性傾向的治療都是不被科學或是醫學所認可的治療方式,因此不能用醫師法來約束。

石崇良舉例,過去曾公告不得執行的醫療行為包含不得對未成年施行醫美手術,但醫美手術本身是合法的醫療行為,只是不能對未成年施行,但性傾向扭轉並不是醫療行為,「公告了反而變成認同」,因此最後決定用函釋方式禁止。

石崇良表示,不論是醫師或是非醫護人員,若有執行性傾向扭轉治療行為者,都可能觸犯刑法強制罪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並依觸犯情節輕重而判定刑責或裁罰。

台中市政府在民國105年5月發布新聞指出,坊間有部分機構針對同性戀等多元性傾向者,提供醫療性質或民俗療法行為的迴轉治療,引起爭議。台中市性平會召開會議,特別就此議題討論,會中決議建議衛福部禁止迴轉治療,促進性別友善社會。(編輯:方沛清)10702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